保龄球比赛
阅读:3371次 作者:休闲者 添加时间:2008年11月4日
保龄球比赛
a.选手人数每一会员协会只限於派出不超过六名男子,六名女子选手。
b.比赛形式
每一局比赛应在一对球道上举行。队际及/或个人赛应该连续依照正常顺序在一条球道作一格之投球,下一格就交替在毗邻之球道上投球,如此每一格交替投球,直到每一球道投完五格球,该局即告结束。如发生两名选手中,应由何人先行投球之问题在右边之选手有义务先投球。
c.比赛项目
男子与女子应分开进行比赛,但预定之项目则男女相同。
1.单人赛 六局
2.双人组赛 (二人一队) 六局
3.三人组赛 (三人一队) 六局
4.五人组赛 (五人一队) 六局
5.盟主準决赛选出赛完前24局之总成绩前十六名,进行一局决胜负之单循环个人对抗赛。
6.盟主总决赛由前三名选手比赛决定冠军、亚军、季军。
d.比赛之进行
1.单人赛。各队所有选手全部参加。在十二道球道上进行六局比赛,来自同一协会之选手在同一球道。每局比赛应该在不同之一对球道进行。同一协会之选手至少要编排於两个不同之赛程小组(Squad)
2.双人组赛。每一场比赛在十二道球道上进行六局,每局应在不同之一对球道上进行。一个协会派出三队,每一球道预排一对。同一协会之队在可能范围内分配在不同赛程小组。
3.三人组赛。在十二道球道上进行两场三局之比赛,共计六局。每局比赛在不同之一对球道进行。一个协会派出两队。同一协会之球队儘可能分配在不同赛程小组。如某一协会派出少於六名选手时,该协会得以在第二场开始时替换一名选手,或依替捕办法另换选手。
4.五人组赛。在十二道球道上进行两场三局之比赛,分在不同日举行。每一队分配在一条球道,每局在不同之一对球道进行。每队得以在后三局开始前替换选手或依据替补办法另换选手。
5.额外选手。所有额外之选手,应组队完成其全部项目之比赛。来自不同协会之选手联合组队参加比赛。
6.盟主準决赛
a)24局之前16名进行一局决胜负之单循环个人对抗赛。每一名选手应参加十五次之一局对抗赛。每一名选手与其他全部选手对抗。按照预先排定,此十五局分二天进行,第一天八局,第二天七局。每一选手必须以抽籤决定其编排顺序。每一局比赛之胜者,在其得分再加十分奖分。同分平手时各加五分奖分。前三名高积分选手将进入盟主总决赛。
b)未进入準决赛之选手,在準决赛开始时,如有缺额发生,即可递补参加準决赛。递补缺额应以其在前24局之得分高低依次递补。递补选手发生同分时,即以抽籤决定。
c)参加準决赛之任何选手,如在比赛前八局未依规定之时间及时亲自报到,即被视為缺额,应依上述办法递补之。
7.盟主总决赛
準决赛之前三名选手将依下列方式决定冠军(盟主),亚军,季军。
i)準决赛第三名之选手与第二名进行一局决胜负之比赛。
ii)得胜之选手在另一对球道与第一名进行两局比赛。
胜者即為盟主冠军。
在盟主总决赛,每一名选手每次各投二格球,惟抽得左边球道者先投球,只投一格球。在右边球道者接下投二格球,各投在相邻之球道。再由其对手以同样方式投球,由在左边球道投完第一局之球员投第一球,只投一格。在总决赛中,第一名选手有权决定其投球之先后顺序。